夫妻自愿离婚需要办理哪些手续?完整流程指南

当婚姻走到尽头,很多夫妻会选择和平分手。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,手续其实并不复杂,但需要按照法律规定一步步来。下面就详细说说两个人自愿离婚需要准备什么、具体怎么操作。

第一步:准备好必要材料
去民政局前,双方要带齐以下东西:身份证原件、户口本、结婚证、近期两寸免冠合照(有些地方要求红底)、离婚协议书。离婚协议书最关键,要写清楚财产怎么分、孩子归谁抚养、抚养费给多少等具体事项,建议提前找律师把关,避免日后纠纷。

第二步:到民政局申请离婚
两人必须亲自去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,现场填写《离婚登记申请书》。工作人员会审核材料,确认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。如果材料没问题,会发一份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。

第三步:冷静期30天
从申请那天开始算,30天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撤回离婚申请。这是法律规定的”离婚冷静期”,主要是为了避免冲动离婚。冷静期结束后,如果两人还是决定要离,必须在接下来的30天内再去一趟民政局办手续,超时就要重新申请。

第四步:领取离婚证
第二次去民政局时,需要再带齐所有材料,工作人员会核实信息,收回结婚证,发放离婚证。从这一刻起,婚姻关系正式解除。

有几点要特别注意:如果结婚证丢了,得先补办;离婚协议书最好公证;涉及房产等大额财产分割,建议提前咨询律师。整个过程虽然不复杂,但每一步都要认真对待,毕竟离婚是人生大事。

感情走到尽头好聚好散是最好的结局。了解清楚流程,准备好材料,按部就班办理,能省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烦。如果遇到复杂情况,比如财产争议大或孩子抚养问题谈不拢,可能需要走诉讼离婚的程序,那就得找专业律师帮忙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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